动扳机。如果这是个童话故事,我就会告诉你每一次任务都是零伤亡,我们是信奉人道主义的恐怖组织,恃强凌弱,但从不伤及人命。但这不是童话故事。现实和你在大部分漫威电影里能看到的那种特效场景都不一样(比如复仇者系列。这不是偏见,我只是实事求是而已)。
现实生活更像是r级影片,就像《死侍》那样的。现实中,没人会把血腥镜头剪掉,也不会管你是不是未成年人,心灵会不会受创。事实就是,子弹打中脑袋是会开花的。妈的,很多东西打中脑袋都是会开花的。
而你不会想看到这种场面的,相信我。
所以,就算男爵亲自指示过不必滥杀,还是有许多倒霉鬼不走运去见上帝。我觉得这或多或少该算到我头上,但人的心总是善于保护自己,所以我猜我给自己找了不少借口。
直到这一次,什么借口好像都不大管用了。
“糟透了,对吗?”教授看着我,好像真能看穿我心里的想法。“你知道我想起了什么吗?”
“什么?”
“想起了我自己,只不过那时候我更年轻。”教授冲我眨了眨眼睛,但我觉得他眼中并没有有笑意。在那晚昏暗的光线中,他看上去并不快乐。
事实上,再没有比他看上去更不快乐的人了。
“我十八岁被征召入伍,被送到越南丛林去躲枪子。那应该是一九六八年的三月,或者四月,我实在记不清了。”教授想了想,说道,“二十三步兵师十一旅c连在越南美莱村进行搜索和歼灭行动。我当时是个中尉,带领一个小队负责其中的一片区域。你知道,美国对越战争一直是败仗多,胜仗少。而一九六八年的三月格外难熬,我们连着吃了不少败仗,大伙儿都很沮丧,也很疲惫,神经时刻紧绷,就怕那些游击队趁我们睡觉的时候朝我们扔手榴弹。”
教授掏出手帕动作自然地擦了擦眼睛,他的声音听上去仍旧平静:“我没注意那个孩子是从哪里跳出来的,他朝我们扔石头,大概把自己当成了游击队的少年先锋。当然,没人会真把他当成什么威胁。老天,他只是个孩子,瘦得皮包骨头,身上唯一的一条裤子看上去比他自己年纪还大。”
“你杀了他?”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嘶哑得像是一口气喝了太多啤酒。
教授惊讶地看了我一眼,说道:“不,开枪的是拉夫。”他顿了顿,似乎是在回忆,也可能仅仅是在平复心情。他的双眼望着海面,但却看到了更遥远的地方。
终于,他继续说道:“拉夫那一枪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你也许会觉得奇怪,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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